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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日期: 2025-09-17 17:09    来源: 内蒙古烟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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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服务指南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4.《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5.《电子烟管理办法》

6.《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政策解读图解

7.《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烟零售点布局规划》政策解读

8.《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划》

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各城区旗县烟草专卖局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烟草制品: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电子烟:

1.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申请人应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受理机关认可的电子数据或其他形式的材料。

(一)申请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提出除新办、延续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需要核查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六、申请方式、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线上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wfwdt.tobacco.gov.cn/cooperativeWeb/event/tab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申请操作说明。

 

2.微信小程序:

①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烟草微报小程序。

 

②点击“办事服务”进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 

 

③选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办理业务。

 

七、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限

(一)烟草制品:

烟草制品零售许可的审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4个工作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评审、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电子烟:

电子烟零售许可的审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评审、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审批期限以工作日计算。

八、行政许可费用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不收取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新办

(一)申请条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拟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

2.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

3.经营主体发生变化;

4.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以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新办流程:

1.烟草制品:申请—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2.电子烟:申请—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县级局审核—地市级局审核—县级局审批、决定、送达

二、延续

(一)申请条件: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二)延续流程:

   1.烟草制品:申请—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2.电子烟:申请—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县级局审核—地市级局审核—县级局审批、决定、送达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进行实地核查。

三、变更

(一)申请条件:

1.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或者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经营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2.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变更流程:

1.烟草制品: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2.电子烟:申请—受理—审查、实地核查—县级局审核—地市级局审核—县级局审批、决定、送达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进行实地核查。

四、补办

(一)申请条件:

持证人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毁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二)补办流程:

  申请—受理—决定、送达

五、停业

(一)申请条件:

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停业流程:

申请—受理—决定、送达

六、恢复营业

(一)申请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二)恢复营业流程:

申请—受理—决定、送达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进行实地核查。

七、歇业

(一)申请条件:

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二)歇业流程:

申请——受理——决定、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信息(办理地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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